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通知公告,刻骨铭心汲取安龙县广隆煤矿“12·17”重特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教训,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,30万吨级/年以下煤矿马上停止生产。8个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省部级督察组,即赴各地进行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。
12月17日零晨1时30许,安龙县广隆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,事故共导致16人不幸身亡。广隆煤矿归属于贵州省安龙县同煤有限公司,为设计生产量15万吨级/年的生产矿井,瓦斯级别评定为低瓦斯矿井。
据统计,近年来,贵州省已发生煤矿事故中,30万吨级/年以下煤矿发生事故有8起。
依据贵州省最新消息通告规定,30万吨级/年以下煤矿马上停止开采工作,市级煤矿安全监督机构必须派员与驻矿安监员一起,构成协作组盯守煤矿停工状况,避免不法违反规定生产。针对30万吨级/年及以上煤矿,马上进行瓦斯突出矿井级别核查和瓦斯主要参数测量,开展防止审查。